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服务企业发展的惠企措施
时间: 2020年02月11日 18点03分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渡过难关的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应对疫情期间实施如下惠企措施。

一、减免有关交易费用。对于租赁符合《市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津国资[2019]7号)的房产土地项目,承租方属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防疫物资生产、运输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民生保障等支持抗疫前线建设、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且做出贡献突出的企业,于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在中心完成交易的,中心免收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属于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于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在中心完成交易的,中心减半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

二、为本市重点混改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或投资人免费提供延伸服务。本市重点混改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或投资人,于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在中心完成交易的,中心免费为其提供业务咨询代办、项目筛选、交易策划等相关延伸服务。

三、开辟资金结算绿色通道。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交易主体,中心即时办理各类资金结算,项目竞价后即行退还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同时,优化结算流程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线上结算服务,缩短办理时限,实施线上与会员分佣操作。    

四、开通线上服务。鼓励各交易主体通过登陆中心网站、公众号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个人微信等渠道进行线上咨询、洽谈、办理各类交易业务。将办公电话与手机绑定,利用在线会议、电子文件传阅、审核等线上服务功能保证所有进场项目按时完成。优化小客车指标竞价工作流程,将原来社团代办人来中心凭相关材料开具授权函,竞买人竞价激活和到税务机关缴纳资金价款等需要现场解决的事项转移到网上办理。

五、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和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承租中心房产,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实施免收3个月房租、3个月房租减半的优惠。

国家、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文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和国家及本市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2月11日